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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执行城乡建设学院学生考勤、请假制度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08-04-10 点击:

      各班级:

     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,增强我院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,根据学校学生管理有关文件的精神,加强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工作的规范化、系统化管理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制度,请各班级严格遵守执行。

      一、   考勤制度

      1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院学生的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工作。辅导员、班主任及各班考勤员具体负责本班级同学的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工作。

      2、各班考勤员由本班干部轮流负责,每学期开学班长必须将本班考勤员考勤值班安排表交给辅导员,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案。

      3、学生的上课、自习、实习、劳动、早操、课间操、集会活动均作为考勤登记范围。考勤每日按8节计算。如有班会或利用课外活动组织的其它集体活动,应将实际增加的节数计算在内。早操1节计算,晚自习按2节计算,迟到、早退3次按旷课1节计。

      4、考勤员在每次上课必须认真考勤,凡未按时上课的学生均应在《城乡建设学院学生考勤登记表》记录,并请各任课老师签字。每天学生的考勤情况考勤员应课后进行统计,下课后到教学楼1B505值班人员处审查、存档。

      5、各班考勤员应严格加强考勤管理工作,坚持原则,认真负责,严格考勤。在考勤工作中出现包庇或舞弊行为者,对考勤员将撤销其职务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。

      6、《城乡建设学院学生考勤登记表》每月5日呈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。

      7、各班应将每月的考勤情况汇报给班主任,由班主任及时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。院学生会学习部每月将全系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。并配合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通报。情节严重者,将按《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》第二十条之规定,给予严肃处理。

      二、   请假制度

      1、 学生因故不出勤,需履行请假手续。请假期限和批准权限参照《邵阳学院学生手册》。

      2、学生因病请假,必须持有校医院医生开据的诊断证明到院学工办开具《学生请假单》后,方可请假。在家因病不能返校者,需有所在乡镇医院证明或家长的书面或电话说明。

      3、学生因事请假,必须先向班主任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请假申请,并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,到学工办开具《学生请假单》,将办妥手续的请假条交班考勤员。

      4、假条到期返校后,须持《学生请假单》到学工办销假。否则,按逾期不归处理。

      5、学生请假一般不予补假,如有特殊情况(生病等)需持医院的证明,或由家长说明理由后办理补假手续,待获准后才予补假。

      6、学生干部无权批假或批假无效。

      7、各班班长书记、学生会主席和各部长请假必须经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。

      三、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
      (注:此制度于2008年4月10日印发执行。)

      学生工作办公室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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